为什么不要行内使用javascript的实例说明

分类:Javascript| 发布:佚名| 查看: | 发表时间:2014/6/16

很多人都曾经这么使用Javascript

代码如下:

<a href="#" onclick="al()">保存</a>


上面的代码,很方便使用,所有浏览器都支持

虽然我很早就看过一些书,说html,css,js分开来,比较容易维护,但是我贪图方面,还是经常这么写,不过我今天用火狐调试的时候发现,还是不要行内写了,因为这样很不安全,因为用火狐的firebug可以轻松让代码失效!

下面看一下为什么:

代码如下:

<html>
<head>
<script>
function al()
{
alert("good");
}
</script>
</head>
<body>
<a href="#" onclick="al()">保存</a>
</body>
</html>


上面的代码是点击标签弹出对话框

效果如图:
 

但是如果我在火狐里面找到a标签并把里面的js代码去掉的话,在单击a标签就不会弹出对话框了,如下图
 

所以假如你这个单击事件是判断用户输入数据是否合法的话,那么就无法判断了

本人是做asp.net的,今天就发现这个问题,因为asp.net服务器控件,有两个单击事件,一个前台一个后台的,我用前台的单击事件判断用户的输入数据,合法的话调用后台事件,结果用火狐调试,就发现了上面介绍的现象,即使数据不合法也直接调用后台方法了,也许我这个不是什么技术,不过我为自己发现这个问题而高兴,特此发文章分享一下,哈哈

解决方法:

给a标签个id ,如下面就可以了

代码如下:

<a id="a1" href="#">保存</a>
<script>
document.getElementById("a1").onclick=function(){}
</script>
365据说看到好文章不转的人,服务器容易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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