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疯传了这些东西:
“七月一日起,高速口将查车内是否携带灭火器和三脚架,如未携带则罚200元记6分”。近日,这样的一条消息在微信朋友圈里疯狂传播,并引起广泛关注。
“走高速的注意了,高速口从9月1号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请自备!请相互转告!”
9月3号阅兵日,本博主亲身经历了,河北境内被查车辆,没有灭火器,别罚款200块。让15日内到工商银行(或者邮政银行)交罚款,逾期有滞纳金!
一个灭火器也就几十块钱,罚200块也不送一个,真是***
“目前济南没有强制家用小轿车必须配备灭火器,但一直以来,无论是上牌还是年检时,工作人员一般都会提醒车主灭火器的重要性。因为每年,尤其是夏天,都会出现车辆自燃的情况,尤其是一些车况不太好的车辆,所以,除了日常注意保养车辆,配备灭火器还是很重要的。”
高速交警执勤时可依法检查车辆故障警告标志牌和灭火器的配备情况。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6条第5项,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或三角警告标志牌,会被处警告或罚款50元、不记分。
司机处理交通违法的基本流程还是按老规矩,在收到违法处理短信后,携带本人驾驶证、违法车辆行驶证以及强制保险单,到交警大队窗口办理或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处理。
车辆除了配备灭火器,还得注意灭火器的存放和保质期,“灭火器最好还是放在驾驶人触手可及的地方,最忌讳放在后备箱内晃来晃去。同时,车载灭火器保质期多为一年,为保证正常使用,每隔一年应该去检查一下。”
最后的最后,总结是: 消息就是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