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异地住房提取公积金相关事宜(材料和注意事项等)

分类:杂谈| 发布:佚名| 查看: | 发表时间:2014/12/24

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员工,需本人携带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中智公司以下任意办公地点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105A室中智北区服务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205室中智西区服务中心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中一办公搂1209室中智中区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37号盛福大厦960室中智东区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西区27层服务大厅

一、主购房人为中智雇员本人:
(主购房人指购房合同或产权证中注明的房屋购买人或房屋产权所有人;购房合同或产权证注明多人的,第一个人为主购房人。)
1、 购买商品房或公有住宅楼
1)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公有住宅楼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可不提供)
3)商品房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全款或首付款均可,但提供首付款发票则需提供借款合同)或公有住宅楼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员工在现单位任意时间段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办理指南)。
6)员工单位出具的《职工异地购房证明》 (模板) (单位加盖公章)。
7)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8)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购房合同提供以下关键页即可:
(1)、购房合同的首页(含合同编号)(样式
(2)、购房合同的买卖双方信息页(样式
(3)、购房合同的房屋座落地址页(样式
(4)、购房合同的房款总价页(样式
(5)、购房合同的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样式

借款合同提供以下关键页即可:
(1)、借款合同的首页(样式
(2)、借款合同的借贷双方信息页(样式
(3)、借款合同的借款金额页(样式
(4)、借款合同的借贷双方签字盖章页(样式

2、 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全款或首付款均可,但提供首付款发票则需提供借款合同)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员工在现单位任意时间段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办理指南)。
6)员工单位出具的《职工异地购房证明》(模板)(单位加盖公章)。
7)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8)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购房合同提供以下关键页即可:
(1)、购房合同的首页(含合同编号)
(2)、购房合同的买卖双方信息页
(3)、购房合同的房屋座落地址页
(4)、购房合同的房款总价页
(5)、购房合同的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

借款合同提供以下关键页即可:
(1)、借款合同的首页(样式
(2)、借款合同的借贷双方信息页(样式
(3)、借款合同的借款金额页(样式
(4)、借款合同的借贷双方签字盖章页(样式

3、 购买二手房
1) 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样式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员工在现单位任意时间段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办理指南)。
5)员工单位出具的《职工异地购房证明》(模板)(单位加盖公章)。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7)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如果契税完税证无计税金额一项,还需提供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二、主购房人为中智雇员配偶:
除以上1、2、3类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A(必须提供)及B、C、D、E中任意一项(配偶符合B、C、D、E中哪项就提供该项材料):
A、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B、配偶建立过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配偶此套房屋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且记录单中“累计提取限额”需小于“房款总价”样式);
C、配偶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需要配偶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原件;
D、配偶无业的,需要配偶档案所在地街道开具无工作证明原件;
E、配偶异地建立公积金的,需提供异地公积金中心盖章的提取明细原件。
 
备注:
1、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取得。
员工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可通过下面链接取得《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作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办理指南)。员工在外阜缴纳养老保险的,请咨询缴纳单位或者外阜社保机构。http://www.bjld.gov.cn/csibiz/indinfo/login.jsp
2、如果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抵押给银行,可以只提供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但需要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并需要保证购房合同复印件含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表或备案章(房产证复印件含担保中心盖章),盖章必须清晰。
3、办理提取手续时,我们将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在您的发票原件上加盖“住房公积金已提取”字样的红色方章(不用影响您的发票继续使用) 。
4、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要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中智公司不留存档。
5、购房提取频率:季度(目前仅办理按季度提取,暂无其他提取周期) 。


温馨提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利用虚假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违规员工将承担下列后果:
1、 违规员工的个人信息记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不良信息库”,同时记入北京市有关征信系统。
2、 自违规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3、 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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